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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好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重大市政工程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取得全面胜诉

时间: 2026-02-11    来源:夏童律师

近日,福建世好律师事务所李学磊律师团队,代理福州某集团应诉某大型保险公司提起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成功获得一审、二审全面胜诉判决。两级法院均驳回了保险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依法判决我方委托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为委托人有效规避了超过750万元的保险理赔款及资金占用利息、鉴定费等索赔风险。

一、 案情简述

保险公司诉称,其承保的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在2019年底发生管廊侧滑事故。经其单方委托的公估公司与鉴定机构认定,事故原因系邻近的、由我方委托人投资建设的某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深基坑支护不到位所致。据此,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赔付700.6万元保险金后,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求我方委托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括保险金本息、公估费、鉴定费等,总额逾750万元。

案件审理初期,原告方即出示了《鉴定意见书》《公估报告》,试图固定因果关系,案件对我方委托人形成巨大压力。

二、 代理策略

律师团队采取了“破立并举、层层递进”的抗辩策略:

首先,协同施工、监理单位共同质疑保险公司提供的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书》《公估报告》的程序合规性、检材客观性与方法科学性,系统揭露其鉴定结论存在矛盾,成功削弱其证明力,使对方主张失去核心支撑。

其次,在证据效力动摇后,顺势将争议焦点从技术问题转向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指出保险公司作为主张权利方,其提供的核心证据因单方性、程序瑕疵等问题而证明力不足,尚未完成法定的举证责任,从而将诉讼风险与证明压力稳定地置于原告一方。

最后,结合案件客观情况,系统性地提出并论证了包含地质条件、施工时序、自然因素等在内的多种可能致损原因,构建了“多因一果”的合理抗辩,从而在根本上否定了保险公司所主张的单一、直接的因果关系链,最终为法院驳回原告诉请提供了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法院在调查审理中也认可了律师代理思路,两审法院均认为,保险公司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和《公估报告》不予采信,保险公司未完成法定举证责任,一审判决驳回保险公司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三、结语

本案的全面胜诉,不仅为我方委托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更展现了世好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复杂工程纠纷、精准运用证据规则与法律规则方面的专业能力。对于涉及专业技术鉴定、举证责任分配复杂的案件,积极、严谨、协同的诉讼策略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