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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30万财物被盗,物业拒赔!律师:责任划分关键看这几点
栏目: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5-05-08

福州一业主出差归来,竟发现家中遭梁上君子洗劫,物业因未盘查小偷被指失职,但律师分析指出:物业是否担责并非那么简单,需看合同约定及实际管理漏洞。


PART 01

案情简介

  2024年12月3日晚,福州某小区业主出差回家时发现家中失窃,3万元现金、2块名表、13件首饰、3瓶白酒等被洗劫一空,他立即报警。警方调取监控后发现,小偷在12月2日晚通过地库进入小区,而后从天台破窗进入业主家中,在偷走物品和现金后,又提着袋子出了小区。三天后,警方将盗窃者抓获,但其中2万元现金已经被小偷挥霍一空。失窃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本应对小区业主财产负有安全保障的责任,保安明知小偷非小区业主,没有上前盘问,任由其带着物品出了小区,存在管理失职,他希望物业公司能够赔偿部分损失。物业公司认为:事情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排查监控,加班加点,提供关键线索协助警方抓获盗窃者,现在既然盗窃者已经找到,业主应该找盗窃者追究责任。另外,小区保安没办法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陌生人进行盘问,更没办法要求每个人开包检查,小区原本进出口是有门禁的,但是业主反映不方便,直接破坏掉了,物业公司总是坏了装,装了坏。至于从地库进入小区的问题,物业公司此前曾建议加装道闸,但没有被采纳,各小区内单元的门禁,他们也全部安装了人脸识别或者刷卡系统,但经常有业主反映进出不方便,要么破坏掉,要么开着门。


PART 02

责任分析

  (一)盗窃者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入户盗窃或者盗窃金额达三千元以上的,构成盗窃罪,因此该盗窃者涉嫌刑事犯罪,面临刑事判罚。至于失窃物品,在该盗窃者涉嫌的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会将追回的被盗物品,返还受害者,无法退回的财物,法院会通过判决方式责令盗窃者退赔。判决书生效后,若盗窃者未能主动退赔的,法院将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执行盗窃者名下财产,直至退赔为止。

  (二)物业公司责任: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取决于物业公司是否有履行安保义务,物业安保义务属一般性防范义务,并非绝对保障义务。本案件中,若物业公司在上述“物业认为”所述内容中均有相应证据支撑,则物业公司可以主张其已履行物业服务义务。至于没有盘查盗窃者走出小区的问题,需进一步落实盗窃者走出小区的具体情况,如当时提的袋子大小、具体时间段以及当时的人流量,如果只是普通袋子,且当时并非深夜或者凌晨时间,有很多人员陆续进出小区,则物业公司可以主张其没有义务一定要强制排查,除非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于物业公司需要对进出小区人员进行登记的特别约定。但如果袋子偏大,或者当时的时间段没什么人员进出小区,则法院可能会根据自由裁量权认定物业公司存在一定过错,需要对业主的损失后果承担一定比例的补充赔偿责任。


PART 03

律师建议

  (一)失窃业主:本起案件中,建议失窃业主可以重点关注刑事案件进程,尝试与盗窃者家属或者律师取得联系,2万元退赔金额不算太大,盗窃者及其家属是很有可能且也很有意愿先行退赔的,因为先行退赔对盗窃者的量刑有很大帮助。(注:盗窃者家属帮忙退赔系自愿原则,并无法定义务!)

  (二)物业公司:本起案件中,建议物业公司可以协助业主跟进刑事案件进程,毕竟如果业主顺利收回退赔款项,也算间接解决本次纠纷。另外,关于上述“物业认为”所涉内容,建议物业公司及时收集并留存相关凭证,以备后续诉讼(如有)使用。最后,关于小区安保问题,建议物业公司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1、加强人员管控:制定非小区业主进出小区登记制度,保安对于非小区业主,要详细登记姓名、来访目的、所访住户等信息,必要时与业主核实。同时加强对保安的培训,提高其警惕性和责任心,要求对可疑人员重点关注、主动询问。

  2、完善设施设备:对小区进出口、地库等关键位置,尽快加装道闸等门禁设施,限制人员随意进出。对于单元楼门禁,及时维修损坏的人脸识别和刷卡系统,并采取措施防止业主破坏,如加强宣传引导、设置门禁使用奖励机制等。

  3、优化巡逻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巡逻计划,明确巡逻频次和路线,保证小区各个区域都能被覆盖到。巡逻过程中,保安不仅要关注小区环境安全,还要留意异常情况,如陌生面孔、门窗破损等。

  4、强化沟通协作:加强与业主的沟通,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群等渠道,宣传小区安保制度和门禁使用方法,提高业主配合度。定期组织业主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共同解决安保问题。


PART 04

律师声明

  案情简介内容来源于媒体摘录,不做真伪评判;

  责任分析和律师建议均是单纯根据案情简介项下内容客观作出,属于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本文作者:福建世好律师事务所许俊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