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91-87718607
|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买方和中介联合,以低于市场价二十几万的价格成交了一位七十四岁高龄的老人家名下的房改房(配偶去世后房改,但有享受已故配偶的工龄、职务等福利优惠),老人家的子女发现后拒绝继续交易,买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逾期履行等相关违约责任,我方接受卖方委托代理该案。(当事人的要求:1、希望能保住房子;2、尽量将违约责任降到最低。) 法律依据(主要): 1、论证房改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卖方无权独自处分,并追加卖方子女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卖方子女明确拒绝追认卖方的处分行为,案涉合同存在客观履行不能,买方无权要求继续履行; 2、论证案涉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依法可认定为显失公平,通过反诉的方式要求撤销案涉合同。 案件结果: 1、驳回买方的诉讼请求; 2、撤销案涉合同; 3、本诉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反诉案件受理费全部由买方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