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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业为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风险防控和纠纷解决服务 ——厦门仲裁委员会来我所走访交流
时间: 2025-05-07 来源:创始人
2021年6月17日下午,厦门仲裁委员会(以下称“厦仲”)副秘书长李炎龙、秘书长助理兼区域仲裁发展处处长蔡满莅临我所走访交流,我所主任谭勇及合伙人夏朝晖、许俊成、林建云、赖秋菊及部分从事民商事业务的律师参加了座谈交流活动。在交流活动中,蔡满处长从律师视角出发,为大家解读了仲裁在立案管辖、审理程序、裁决执行等方面的制度特征和厦仲的创新与发展,结合仲裁实务分析了哪些类型的纠纷更适合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以及何种市场主体更适合利用仲裁防控法律风险,并结合厦仲实践从“定制仲裁条款”和“处理仲裁案件”两个角度,对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如何更好地运用仲裁提出了解决方案和意见建议。据蔡满处长介绍,厦仲现行仲裁规则的创新举措包括:规定了“多份合同的单次仲裁”制度和关联案件的“合并仲裁”制度,将适用仲裁简易程序的案件争议标的额由20万元人民币提高至200万元人民币,通过肯定送达条款效力和取消公告送达、规范送达企图等措施进一步完善送达制度,谨慎引入“开放仲裁员名册”制度,引入“友善仲裁”制度,增加防范虚假仲裁的规定,确立诚信合作原则并采取最大限度支持守约方的合理费用、由不诚信方承担增加的费用等手段惩治仲裁不诚信行为,等等。蔡满处长还提到,厦仲近年来通过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引入线上审理、依当事人或案件审理需要确定开庭地点等措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灵活的仲裁服务。

李炎龙副秘书长在交流中提出,仲裁人员和律师都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队伍,都以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都是建设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一直以来,厦仲致力于与包括律师在内的全体法律同仁打造“职业共同体”,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法律风险防控和纠纷解决服务。我所参加交流的律师纷纷表示,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交流沟通,进一步提高了对仲裁的认识,有利于今后在执业过程中更好地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多元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专业、高效和贴合实际的风险防控和纠纷解决服务。